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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件标题 副高职称申报咨询
内容 老师您好,本人为省属国企二级单位档案工作人员,于 2024 年取得档案中级职称,现就相关赋分规则及证明材料事宜咨询如下:1.档案服务项目质量获委托方认可的,7 个及以上可计 8 分,此项以验收报告为准。除验收单外,是否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?2.我负责的档案项目数量较多,申报时验收报告是否提交越多越好?3.申报计分的档案服务项目,是否限定为取得中级职称之后参与的项目?4.集团总部委托我单位实施档案系列公开课(无费用收取,总部给补贴),我是两位讲师之一。该授课经历能否计入赋分项?若可以,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?4.我曾有在处级单位授课(人事档案)的经历,申报时需准备哪些证明材料方可赋分?5.“档案收集、整理、保管规模” 一项的计分中,室藏档案数量与项目合同中明确的档案数量,是否可以合并计算?还是只能二者选其一?
办件编号 ZJDY20260104507 提交时间 2026-01-08 09:24:51
处理情况
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
答复内容

1.2.3.是对档案服务企业专业工作人员而言;4.5,可以,单位证明并提供相关文件课程表;5.指的是档案室室藏档案。

答复机构 胡元潮  答复时间 2026-01-12 20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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